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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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参照仪器设备存量 避免重复购置的提示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6-02-14

各部门、学院(部):

继 2025 年 12 月 22 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发布相关提示后,现就教学科研大型仪器设备购置事宜,再次温馨提示:

请各归口管理部门、各采购申请部门(学院)和各项目负责人在购置设备前,认真查阅校内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存量情况(见附件),充分考虑购置必要性,避免重复购置。

在项目论证过程中,请相关部门(学院)加强对设备购置必要性和重复购置风险的研判评议,共同做好资源统筹和高效利用工作。

感谢各单位的理解与配合!

如有疑问,请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,联系电话:

0532-57787235。
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
2026 年 2 月 13 日

附件: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存量情况